“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多少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又名:新冠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NCP、2019冠状病毒病、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科室:传染科、发热门诊


        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因2019年武汉病毒性肺炎病例而被发现,2020年1月12日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已知可引起感冒以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较严重疾病。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持续开展流感及相关疾病监测,发现多起病毒性肺炎病例,均诊断为病毒性肺炎/肺部感染。人感染了冠状病毒后常见体征有呼吸道症状、发热、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等。在较严重病例中,感染可导致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肾衰竭,甚至死亡。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没有特异治疗方法。但许多症状是可以处理的,因此需根据患者临床情况进行治疗。此外,对感染者的辅助护理可能非常有效。做好自我保护包括:保持基本的手部和呼吸道卫生,坚持安全饮食习惯,并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和打喷嚏等)的人密切接触。
发现经过
2019年12月,武汉市部分医疗机构陆续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武汉市持续开展流感及相关疾病监测,发现病毒性肺炎病例27例,均诊断为病毒性肺炎/肺部感染。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7例病例中,7例病情危重,其余病例病情可控,有2例病情好转拟近期出院。
2019年12月31日上午,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抵达武汉,相关病毒分型检测、隔离治疗、终末消毒等工作在进行中 。
2020年1月3日,据武汉市卫健委网站消息,2019年12月以来,我委开展呼吸道疾病及相关疾病监测,发现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病例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少数病人呼吸困难,胸片呈双肺浸润性病灶。截至2020年1月3日8时,共发现符合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诊断患者44例,其中重症11例,其余患者生命体征总体稳定。
2020年1月5日晚,武汉市卫健委通报,截至5日8时,武汉市共报告符合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诊断患者59例,其中重症患者7例。
2020年2月10日,湖北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武汉市金银潭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定宇介绍,新冠肺炎实际是一种自限性疾病。“目前在我们医院的治愈率还是很高的,目前我们医院收治的新冠肺炎的患者累计超过了1500余例,绝大部分患者,包括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经过各种氧疗、对症治疗和免疫调节治疗以后,均可以顺利出院,市民不必过分恐慌。”
主要症状
        感染病毒的人会出现程度不同的症状,有的只是发烧或轻微咳嗽,有的会发展为肺炎,有的则更为严重甚至死亡。该病毒致死率约为2%到4%,但这是一个非常早期的百分比,随着更多信息的获得可能会改变。同时,这并不意味着它不严重,只是说病毒感染者不一定人人都会面临最严重的后果。
传播途径
        新型冠状病毒主要的传播途径还是呼吸道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气溶胶和粪—口等传播途径尚待进一步明确。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病例多可以追踪到与确诊的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的情况。
直接传播
是指患者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的气体近距离直接吸入导致的感染;
气溶胶传播
是指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接触传播
是指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黏膜,导致感染。
易感人群
        各个年龄段的人都可能被感染,被感染的主要是成年人,其中老年人和体弱多病的人似乎更容易被感染。没有证据表明猫狗等宠物可以被感染。
        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易感人群。
诊断标准
第六版诊断标准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
疑似病例判定分两种情形。一是“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二是“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确诊病例需有病原学证据阳性结果(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研究处置
        2019年12月30日,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发布《关于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及时追踪统计救治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
2019年12月31日上午,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抵达武汉,展开相关检测核实工作。调查发现,该次肺炎病例大部分为华南海鲜城经营户。
        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组织同济医院、省疾控中心、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武汉市传染病医院及武汉市疾控中心等单位的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病毒学专家进行会诊,专家从病情、治疗转归、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初步检测等方面情况分析认为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相关病毒分型检测、隔离治疗、终末消毒等工作在进行中。
        2020年1月1日,对华南海鲜批发市场采取休市措施,并对武汉市公共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进一步加强防病指导和环境卫生管理。三是广泛宣传防病知识,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四是配合国家和省进行病原学研究。五是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等通报疫情信息。
        2020年1月5日晚,武汉市卫健委通报,流行病学调查显示,部分患者为武汉市华南海鲜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经营户。初步调查表明,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已排除流感、禽流感、腺病毒、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等呼吸道病原。病原鉴定和病因溯源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
        截至2020年1月7日21时,实验室检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获得该病毒的全基因组序列,经核酸检测方法共检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结果15例,从1例阳性病人样本中分离出该病毒,电镜下呈现典型的冠状病毒形态。专家组认为,本次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的病原体初步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
        截至2020年1月10日24时,已完成病原核酸检测。国家、省市专家组对收入医院观察、治疗的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实验室检测结果等进行综合研判,初步诊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1例,其中已出院2例、重症7例、死亡1例,其余患者病情稳定。所有密切接触者739人,其中医务人员419人,均已接受医学观察,没有发现相关病例。
        2020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发言人塔里克·亚沙雷维奇说,世界卫生组织不建议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在中国的出现设置任何人员流动的限制,目前不能确定病毒会在人与人之间传播。
2020年1月12日,病毒病所专家再次在华南海鲜市场采集野生动物贩卖商铺相关标本70份,并转运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同日,钟南山院士指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来源很大可能是野生动物,具体是什么动物,还不清楚。
预防方法
        到底应该如何预防感染冠状病毒,北京市疾控中心建议要加强个人防护,避免接触野生禽畜,杜绝带病上班、聚会。从武汉等地外出旅行归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根据病情就近选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戴上口罩就诊,同时告知医生类似病人或动物接触史、旅行史等。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
1.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如需接触时要佩戴口罩。
2.勤洗手。尤其在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时、触摸过公共设施后、照顾发热呼吸道感染或呕吐腹泻病人后、探访医院后、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以及接触动物、动物饲料或动物粪便后。
3.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4.加强锻炼,规律作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二、避免接触野生禽畜
1.避免接触禽畜、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避免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
2.避免前往动物农场和屠宰场、活禽动物交易市场或摊位、野生动物栖息地或等场所。必须前往时要做好防护,尤其是职业暴露人群。
3.避免食用野生动物。不要食用已经患病的动物及其制品;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处理生鲜制品时,器具要生熟分开并及时清洗,避免交叉污染。
三、杜绝带病上班、聚会
如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居家休息,减少外出和旅行,天气良好时居室多通风,接触他人请佩戴口罩。要避免带病上班、上课及聚会。
四、及时就医
从武汉等地外出旅行归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根据病情就近选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戴上口罩就诊,同时告知医生类似病人或动物接触史、旅行史等。
及时就诊
        病毒性肺炎多见于冬春季,可散发或暴发流行,临床主要表现为发热、浑身酸痛、少部分有呼吸困难,肺部浸润影。病毒性肺炎与病毒的毒力、感染途径以及宿主的年龄、免疫状态有关。引起病毒性肺炎的病毒以流行性感冒病毒为常见,其他为副流感病毒、巨细胞病毒、腺病毒、鼻病毒、冠状病毒等。确诊则有赖于病原学检查,包括病毒分离、血清学检查以及病毒抗原及核酸检测。该病可防可控,预防上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集中地方,外出可佩戴口罩。临床以对症治疗为主,需卧床休息。如有上述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防护指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
为指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工作,特制订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普通居家人员、出行人员、居家隔离人员、特定行业人员。
一、普通居家人员
(一)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相对封闭、空气流动差的场所,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和展览馆等。
(二)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家庭置备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品。未接触过疑似或确诊患者且外观完好、无异味或脏污的口罩,回家后可放置于居室通风干燥处,以备下次使用。需要丢弃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随时保持手卫生,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三)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居室整洁,勤开窗,经常通风,定时消毒。平衡膳食,均衡营养,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四)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
(五)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出行人员
(一)日常生活与工作出行人员,外出前往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
(二)出现可疑症状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佩戴口罩,可选用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与他人接触情况,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调查。
(三)远距离出行人员,需事先了解目的地是否为疾病流行地区。如必须前往疾病流行地区,应事先配备口罩、便携式免洗洗手液、体温计等必要物品。旅行途中,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在人员密集的公共交通场所和乘坐交通工具时要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妥善保留赴流行地区时公共交通票据信息,以备查询。从疾病流行地区返回,应尽快到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离开疾病流行地区后 14 天。医学观察期间进行体温、体征等状况监测,尽量做到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
三、居家隔离人员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 14 天。居家隔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医学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二)居家隔离人员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谢绝探访。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不得与家属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包括牙刷、香烟、餐具、食物、饮料、毛巾、衣物及床上用品等。
(三)他人进入居家隔离人员居住空间时,应规范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期间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尽量避免与居家隔离人员直接接触,如发生任何直接接触,应及时做好清洁消毒。
四、特定行业人员
(一)对于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武警、交警、安保人员、媒体记者、快递人员等行业人员,因日常接触人员较多,存在感染风险,其所在单位应为其配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以及手消毒液、消毒纸巾、体温计等物品,并做好工作环境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注意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每日至少2次测量体温。一般情况下,不必穿戴防护服、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居家隔离或就医。
(二)对于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疑似和确诊病例转运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三)对于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开展疑似和确诊病例调查时,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对疑似和确诊病例也可考虑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流调。
(四)对于标本采集人员、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必要时,可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五)对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尸体处理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等。环境清洁消毒人员使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时,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做好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防护。

                                                                                                                              ———摘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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