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门诊报销
报销范围:普通门诊、意外伤害、特殊门诊和犬伤门诊。
1.在校医务室就诊:持身份证和医保卡,可直接报销。
2.校外就医:需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处方、诊断证明(原件),到校医务室报销。
 
二、住院报销
1.大成都范围内的社保定点医院就医:直接在医院刷卡报销。
2.异地住院,住院费用个人垫付,自住院之日起一年内到都江堰市医保局报销。所需资料如下:
(1)住院发票(报销联)、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均为原件)、病历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2)身份证(或户口本所在页)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建设银行社保卡(储蓄功能)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卡<存折>主姓名、卡号、联系电话)。
4.住院医院的等级证明和是否定点医疗机构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大学生异地就医仅限户籍所在地和大学生毕业实习地。
2.实习地住院需实习证明(实习单位出具)。户籍所在地住院需放假时间证明(学院寒暑假放假时间)或休假证明(学校行课期间)。
3.外伤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受伤经过情况说明(加盖学生处公章)。
4.特殊门诊需提供住院报销第2、3、4条所述证件及每次就诊发票、处方签、药品费用清单(均需医院盖章)和特殊门诊申请单。
5.如还需报销其他商业保险请复印好您所需的资料,办理完结算业务后所有单据无法寻查。
6.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病种:(1)自伤自残 (2)打架 (3)交通事故 
(4)整形美容 (5)婚前怀孕 (6)性传播疾病等
电话:028-87213736 87213782(Fax)
邮箱:xsc@cisi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