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平安保险报销程序及所需材料

1.可报销的范围:非第三者造成的意外伤害门诊或住院和因病住院(公立医院)。
2.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报销: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生证复印件1张,保单复印件1张(或遗失证明),本人储蓄卡复印件一张(注明开户银行名称),费用发票报销联原件,门诊(急诊)病历原件,个人书写的意外伤害情况说明,其他医院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检查报告、药物清单等)。
(2)住院报销: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生证复印件1张,保单复印件1张,本人储蓄卡复印件一张(注明开户银行名称,如工商银行小南街支行,可拨打客户电话查询),费用发票报销联原件,住院费用详单(需加盖医院鲜章),住院期间病历(需加盖医院鲜章),出院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医院鲜章),其他医院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因意外伤害住院还需提供个人书写的意外伤害情况说明。如已报销了其他保险,还需提供赔付详单(原件)。
3.转院问题:如在治疗过程中自行要求转院(不论门诊还是住院),请在转院前先拨打保险公司报警电话说明情况。否则转院后的费用将不予报销。报警电话:95511。
4.学平险不能报销的病种:(1)精神类疾病 (2)美容整形 
 (3)交通事故 (4)入保前有该疾病史的等
温馨提示:
(1)学平险和医疗保险可互补赔付,如两边都符合报销条件的学生请交材料时作说明;
(2)非第三者造成的意外伤害门诊或住院所产生的费用,请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进行报销。
(3)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保险到期日后90天内的住院治疗费用可以进行报销。
(4)其它未尽事宜,请查阅学生本人保单。
电话:028-87213736 87213782(Fax)
邮箱:xsc@cisi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