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
川教函〔2013〕421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3 年全省高校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比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课
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心
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3 年全省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课程、对象和名额
(一)参赛课程和内容
各校已开设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均可参赛,具体讲课内容自
选。教学对象为在校本科或专科学生。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
和手段,帮助学生在互动中学习、在体验中学习。
(二)参赛教师
参赛教师必须是本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参加
全省比赛的教师年龄须在 45 周岁以下(1968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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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赛名额
各校可报一名教师参加全省复赛。
二、比赛程序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
初赛由各校自行组织。接本通知后,各校即进行宣传和安排,
动员本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踊跃参赛。
1. 初赛时间:2013 年 9 月下旬。
2. 比赛课程单元确定为 30 分钟,各校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初
赛评委。
3. 各校根据初赛成绩,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优胜者参加全
省复赛。
(二) 复赛
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各校上报的参赛者教案、课件、教学录
像进行评审,最后确定参加决赛的人员。复赛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下旬。
(三)决赛
1. 决赛时间:2013 年 11 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决赛方式:现场讲课,时间 30 分钟。
3. 参赛者自行制作多媒体课件。
4. 参赛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1)参赛课程全课教学大纲一式 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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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赛课程单元 30 分钟的教案、教学课件(讲义格式打
印稿,每页 6 张)一式 3 份。
对决赛获奖者,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同时
建议各校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将比赛结果作为一项重要
业绩记入个人档案;同等情况下对获奖者在教改立项、名师评选、
出国进修、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方面作为一项主要因素加以考
虑。
三、相关事项
1. 复赛报名:参加复赛教师须填报《2013 年全省高校心理
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比赛报名表》(见附件),并报送讲课比赛的
教案(word 格式)、课件(PPT 格式)及教学录像光盘(30 分
钟,MPG 格式)一份。
2. 报名截止时间:
3. 决赛时间和参赛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联系人:教育厅宣传思想工作处
电话:028-86111091,028-86119299
电子邮件:szc610041@163.com
附件:2013 年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比赛报名表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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