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从6月20日起至8月5日18时前,应征女青年需自行登陆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填写有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二)初选预征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择优选定初选预征对象。8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实地应征。
(三)初审初检。8月15日前,根据市(州)征兵办公室通知,初选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薄(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要求参加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
(四)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8月16日至8月底,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应征女青年按各级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考评,主要通过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
(五)政治审查。8月底至9月初,由应征女青年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参加政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要同时向县级征兵办公室提交《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上两表由初选预征对象上网自行打印)。
(六)审定新兵。9月上旬,由省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9月中旬开始,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七)公开公示。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进行张榜公示,有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应征入伍资格。
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